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 2015年12月19日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上午对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姚木根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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