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管理海域面积明确

来源: 2015年12月21日

通过水域、且不以澳门为目的地的船舶上的人员无需办理入境和离境手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同时,将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广东省珠海市边界之间的关闸澳门边检大楼段,即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用于兴建澳门特别行政区新边检大楼配套设施的地段,划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行政区域调整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

为有效实施水域管理,澳门特区行政会日前讨论完成部分相关法规,这些法规20日正式生效。《订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员的规范》行政法规中,对通过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的船舶及随船人员出入境问题作出规范。由于划定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后,任何船舶进入该水域,其随船人员将被视为进入澳门。为避免影响相关船舶在划定水域范围后的自由通行,根据该法规,通过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且不以澳门为目的地的船舶,须遵守海事当局所制定的航行规则,该等船舶上的人员无需办理入境和离境手续。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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