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的 该给它们“减减压”了

来源: 2016年03月22日

各类“奇葩证明”让人啼笑皆非,社区到底承担着多少不能承受之重?证明一大堆不说,还被相关单位推来推去,社区何苦成了“挡箭牌”“受气包”?谁又能真正为他们来“瘦瘦身”“减减压”?

□东方今报记者 夏萍

【吐槽】社区成了证明“大本营”

南丰社区副书记于凤华从事社区工作有十几年了。她说,现如今,尽管一些不必要的证明取消了,但仍然不乏来自最终需求方的“奇葩要求”,也不乏来自前来盖章者的“奇葩请求”。

在去年的工作报告中,她专门总结了社区目前所开具的不必要证明,高达二十多种。

■不必要证明

1.亲属关系证明;

2.夫妻关系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房产证明(如:单位需要配偶出具的房产证明);

5.公证处要的相关证明;

6.个体、无业人员的收入证明;

7.有工作人员的收入证明;

8.重大疾病有关慈善救助的证明;

9.医院所让社区出具的患者摔伤等情况证明;

10.新就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家庭人员精神遗传、病史、历史问题等相关证明(如:在飞机场工作的新就业人员);

11.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12.疾病证明;

13.物品所有权的证明;

14.物品丢失的证明;

15.高等学校学生救助家庭情况相关证明;

16.学生贷款担保证明;

17.考级相关证明(如:会计师、工程师考级证明);

18.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

19.生育保险无业证明;

20.银行所要的个人证明;

21.户籍证明;

22.学生社会实践证明。

【无奈】开个证明像破案还被指责“不作为”

“社区几乎每周都得开十来个‘奇葩’证明,有时候真的特犯难。开证明不是讲人情的事,必须有依据。”南阳路与宋寨南街附近的某社区主任坦言,工作人员不可能对辖区每个居民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很多证明的开出,需要工作人员在调查之外再作出主观判断。因为没法与各职能部门做到电子信息共享,更无法保证居民在开证明时不撒谎。所以他们同事之间经常开玩笑说,开个证明就像是警察在破案。

该社区主任说,居民要来开证明,社区尽量是不让居民多跑,能开的就都开了,可是有些证明确实是给社区出难题。

但大多时候居民都不理解,脾气不好的还拍桌子瞪眼,辱骂社区工作人员不办事、不作为。到头来,证明一大堆不说,居民还不满意,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啊。

【委屈】一大半盖章跟社区无关却都往社区推

记者在几天的走访中发现,不单单是社区觉得为难,开证明的也各有苦衷。

“开个证明真难啊!”居住在黄河路与卫生路附近的王大爷,曾经为了一个证明来回跑了好几趟,政府、社区的人好话都说尽了,也没盖到章。

“可话又说回来,都是街坊邻居的,不开这个证明,以后还怎么一起相处。”记者采访到的几位社区主任,都有同样的无奈。

他们举例说,老伴去世,子女去银行取钱,银行让社区开证明;房屋过户给子女,公证处让社区开证明;就连医院、交警、公安等,开不了的证明也都推给社区。社区哪儿有那么大的权力,啥证明都让社区开?

几位社区主任都表示,现如今,到社区开的一大半证明,都跟社区无关。而面对这些超出常规的证明要求,他们只能向上一级领导申报,尽量措辞严谨一些,比如“该居民在我社区居住期间没有生育过孩子”“该居民没有在我社区犯罪”等字眼,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疑问】

单位转嫁风险社区成“挡箭牌”

在采访中,许多社区工作人员百思不解:明明居民已经持有有效证件了,为什么还需要一个社区的证明?比如说,补办结婚证,户口本明明可以证明俩人是夫妻关系,民政局还是让居民找社区开证明。难道居民户口本还不如一纸证明更有效?

社区工作人员吐槽,其实这类证明,与需要证明的事项根本没有多大关系,也似乎并不太重要,一些机构需要的只是社区的红章。

社区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执法权,居民也没有报告的义务。记者调查时发现,近年来开证明已经成为一些社区不能承受之重。很多证明并非应由社区开具,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为了推卸责任,把证明环节转嫁到社区,让社区成为“挡箭牌”和“受气包”。

【探究】

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该给社区“减减压”

“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社区主任告诉记者,其实社区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已经非常繁重,而为居民开具各种“无厘头”的证明,更是加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众所周知,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证明,很大一部分都需要公安机关来出具,伴随着公安部的一纸令下,十几种证明已经不再由公安机关来开具了。

这看似是在向“奇葩证明”开刀,可事实上,真的已经找准了“奇葩证明”问题的症结所在了吗?非也!

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还是需要某些证明,不到派出所到哪儿去开呢?村组、社区等成为了“奇葩证明”的滋生地。

多位社区主任表示,他们非常希望取消开具缺乏边界、格式不规范的证明。同时,对于一些实际意义较弱的证明应尽量简化或削减,避免不必要的“证明”。同时,建议整合现有的证明种类,按大类一次性开具证明,并延长有效时限,扩大有效范围,避免重复“证明”。

必要的时候,有关部门可清理并公示“需要社区盖章证明的事项”,划清职责范围,让居民能够针对相关事项到对应部门或者社区“精准”开具证明,减少社区的负担和风险,也方便群众简便办事。

■小贴士

社区只能开哪些证明?

记者从几位社区主任那了解到,除了属于正常范围内的计生(独生子女证,60岁奖抚的申请和审核)、劳动保障(含医保、养老保险、失业、再就业)、民政(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和审核)等事项,社区能够证明。目前确定社区(村)能够开具的证明符合上级规定的,只有居住证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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