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看待改革中利益调整 习近平提三个“有利”标准

来源: 2015年05月06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5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改革大局,从改革大局出发看待利益关系调整,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高度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有的放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通盘评估改革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利益变化,统筹各方面各层次利益,分类指导,分类处理。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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