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的代价 两司机抢道一伤一刑拘

来源: 2015年05月13日

□记者何中有冯晓玉

东方今报新乡讯仅因抢道,两司机当街互殴,一司机捅另一司机数刀。5月12日,辉县市公安局回复,已对5月11日14时许在辉县市政府门口互殴的两名车主进行控制,被伤车主张某目前病情稳定,捅人车主梁某被刑事拘留。

5月11日14时许,在辉县市政府门口,两男子滚在地上厮打,一男子持刀,在另一男子身上捅插,两人胳膊、胸口全部被鲜血染红,不少过路市民围观。

5月12日上午,辉县市公安局对该事件回复称,5月11日14时18分,辉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辉县市政府门口,两辆车相撞且司机持刀打架伤人。14时22分,辉县市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将一持刀男子控制,并将一名伤者送医,城关派出所民警随即将持刀男子带回讯问。

记者从辉县市公安局获悉,捅人男子姓梁,被捅男子姓张,事发当日14时许,两人在共城大道辉县市政府路段行驶,梁某驾车与张某驾驶的车辆抢道,发生争执,一路追行到事发路段,双方将车停在路旁,梁某将张某打倒在地后,又用刀刺伤张某。

目前,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辉县市城关派出所依法刑拘。

“两车抢道,一车别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抢道一方承担责任。若正常行驶车辆紧急避险,因避让抢道车辆撞到第三方车辆,根据交通法,责任也由抢道车辆承担。”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耿岭喜说。

记者从新乡市交警支队获悉,抢道、别车分两种情况,一是在红绿灯路口抢道,按规定罚100元,扣3分;二是在公路上行驶时抢道,这算司机驾驶陋习,不扣分、不罚款。辉县市这个案件,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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