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安监局把罚没物品卖了 卖了几吨"目前无法查询"

来源: 201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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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记者 邱文博 文/图

核心提示:昨天,东方今报A11版刊发了题为《安监局没收的物品 咋“送”给了企业用?》稿件。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林州市安监局调查采访。

罚没物品没“送”企业 封条是安监局解封的

昨日下午,记者在林州市安监局采访到了该局局长张云峰和危险化学品科科长杨振。张云峰告诉记者,由于该局工作人员大多数不是专业出身,对很多政策、法规等掌握的不是很扎实,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漏洞,并表示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加强管理。

“我们当时确实使用了相关企业的车辆及人员,但不知为何一直没有给企业结清费用。”张云峰表示,下一步就和相关企业结清。

关于林州市安监局查封相关企业仓库第二天封条被毁问题,杨振告诉记者,由于查清了事实,相关企业确实使用了部分罚没物品,但仓库内面包车系该企业所有,为了不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安监局就启封了该仓库。“我们会进一步采取措施,妥善保管没收物品。”

罚没物品卖到了山西 具体数额“目前无法查询”

“罚没的原料都是危险化学品,不适合长期存放。”张云峰告诉记者,他也为此很头疼,最后求助于山西省长治市安监局,卖给了当地的企业,“当时专门找的特种车辆运输,普通车辆根本不行。”

记者:这些原料卖了多少钱?

张云峰:这个都有发票,这个款我们都很小心,不敢乱来。

记者:当时和山西的企业签合同了没有?

张云峰:这个没有。

记者:当时罚没的原料及成品总共有多少吨?

杨振:1吨?3吨?这个都有备案。

随后,杨振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安监局处理原料后上缴林州财政的发票,发票开票日期为去年12月12日,项目名称为:罚没收入,金额为1万4千元。“这张发票只是一部分。”杨振告诉记者,但由于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今天请假,无法查询上缴总额和罚没的吨数。

爆料市民李梅提供给记者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里显示,林州市安监局查封拉走的甲醇原料就有4.5吨。据被罚没的2个商家(包括李梅)初步统计,被罚没的原料及成品总额至少10吨。

结束采访时,记者向林州市安监局提出,需要当时该局罚没的原料甲醇及成品醇油的总量,及向山西销售罚没品的总金额数据,张云峰和杨振均表示会随后提供。

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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