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首次写入地方性法规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年09月30日

    志愿者展示见证书  图源:奔流新闻

    生前预嘱,是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今年7月,深圳市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在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地方性法规让公众的目光落向“临终”安排。

    9月23日,两份“生前预嘱”见证书掀开了甘肃遗嘱库代书“生前预嘱”新的一页。

    今年刚满60岁的李琴(化名)是甘肃省第一位在甘肃遗嘱库代书“生前预嘱”的当事人。

    在这份声明中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时,李琴很坦然:“我不要任何增加痛苦的创伤性治疗和检查,对我放弃使用呼吸机、胃食管、心脏电击、心脏按压、气管插管以及心内注射等急救措施。”

    谈及为何要立“生前预嘱”,李琴说,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体面、有尊严地跨越生命的终点。不想浑身插管,躺在重症监护室痛苦地等待死亡。”

    张发林在甘肃遗嘱库代书“生前预嘱”的目的,和李琴一样:拒绝过度医疗,为自己留下尊严与体面。

    给病人一个

    “尊严死”的机会

    □评论员 陈思

    生前预嘱在中国并不普及。不少人是在2017年琼瑶写《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的时候,才第一次知道它的存在。它的核心思想,是给自己一个“尊严死”的机会。

    死亡是生命的自然过程,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在生命的末期,承受创伤性治疗的痛苦。但是现实中,很多病人在家人的刻意隐瞒下,连自己生的是什么病都不知道,更别提自主选择缓和医疗还是创伤性抢救了。而此前协和老年医学团队的调研结果显示,也只有8.9%的老人愿意接受创伤性抢救。

    “生前预嘱”的实施,不仅维护了病人的“临终决定权”,也给了医院选择缓和医疗的底气,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无谓纠纷。

    生老病死是人类逃不过的宿命。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与其让他承受痛苦与死神对赌,为什么不推着他出去,看一看春天?

    ■热议

    @正义来福灵:支持!没人比当事人更明白自己的痛苦。

    @黄璞琳:有尊严的生与死,观念与机制都需提升。

    @汪w_1028:能自主地选择死亡,是最大的自由。

    @尘炉寂铁:“他自己乐意”,于是被滥用,这种可能性肯定有。所以配套要求和规定需要完善起来。

    @忘情水与后悔药:希望能全国推广,希望能给生命以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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