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吃泡面”被罚2000元?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年11月09日

    “昨天晚上到现在吃了两包方便面,最后又罚了2000块,让我怎么回家,怎么交代……”近日,一段“货车司机吃泡面被处罚”的录音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称,该货车司机从山东潍坊送货到宁夏中宁的宁夏锦腾炭素有限公司,在排队卸货时,由于等待了一天非常饿,他便摘下口罩在车里吃了方便面,被罚款2000元,货车司机忍不住崩溃大哭。

    11月4日,宁夏锦腾炭素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事情发生当天,公司防疫纠察队在生产厂区巡查时,发现涉事货运车辆在厂区内等待卸货时,司机打开车窗且不戴口罩与邻车司机闲聊,存在疫情传播隐患,经多次提醒仍未纠正,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情况说明表示,宁夏锦腾炭素有限公司并没有罚司机一分钱,是依据双方供货合同相关规定,对货车所在的承运公司扣罚违约金2000元。是承运公司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给予了货车司机扣罚1000元的决定。此外,宁夏锦腾炭素有限公司发现此视频后,将具体情况函告了承运公司,公司已退还了该司机扣罚款。

    随后,承运公司一位李姓经理确认了上述说法:双方公司之间合同的确约定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条款,“最开始,2000元罚款,我和司机各承担了1000元,后来公司说司机也不容易,我就把1000元又退给了他。”

    11月4日下午,涉事司机回应称:“他已经把差的钱给补回来了。”  今综

    ■热议

    @王富彦律师:

    一个企业有啥权力罚款!无论什么理由都不是借口。

    @楚与萱:

    货车司机还是很艰辛的,互相体谅吧。

    @boris018:

    你可以同情他,但如果他把疫情传染给你,你也会骂他,所以,不遵守规定,该罚。

    @万木雨林:

    违反防疫规定的执法主体不应是企业,可以报告疾控部门,但绝不能私自越权处罚。

    @社会之光:

    话分两头说,如果企业说的属实,按合同追究签约公司的违约金合理合法!如果司机说的属实,那么被追究违约责任的承运公司不应以罚款处罚司机!

    ■律师说法

    防疫纠察队属于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因此,做出的罚款决定不合法。行政处罚权是一种法定职责,一般情况下只能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实施。

    此外,如果是根据双方供货合同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定,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扣除违约金是合理的,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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