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该承受互联网“口水”
工作中犯病就被辞退,这也能当成理由?
这事儿不光刘先生生气,参与讨论的网友也纷纷“代入”,直接表达了内心的愤怒,指责该公司是在借机使坏。还有人调侃:如果13分钟叫长时间外出,是不是连上厕所都不允许便秘?
在辞退理由上,公司用“失职”显然站不住脚,因为当事人在休息前已经报备,并且一直保持在线,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这也是法院审理的主要依据。
公司要求员工坚守岗位,这没毛病,但不能以他人病痛来“上纲上线”,借此试探员工的劳动底线。人不是工作机器,劳务合同更不是“卖身契”,更何况机器也会短路需要日常维系。
不能只顾金钱利益,无视员工健康,这样的公司理应忍受互联网“口水”。尽管辞退理由千千万,别拿劳动法摆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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