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年02月01日

    四川卫健委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图源:中国日报

    近期,四川省卫健委官网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将生育登记的中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此办法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对此新规表示支持,认为这体现了不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一律平等对待的态度;也有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鼓励非婚生育 ,怂恿“一夫多妻”。

    四川卫健委回应称,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非婚生育,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政策梳理】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四川并非首例

    早在1950年,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之后的1980版《婚姻法》,再到2001年修订版,再到如今的《民法典》,法律规定都是一以贯之的,甚至在文字表述上都几乎没有改变。

    然而,“法”与“规”的衔接不够完善,有些法律很难“落地”。

    如今,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与时俱进,生育登记也在悄悄松绑。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提出“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目前,广东、安徽、陕西、福建在各自的生育登记办法中,都放宽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并未将是否结婚作为限制性条件。

    【认清误区】 认可非婚生子≠鼓励小三

    产生非婚生子女的情形有很多,有的可能是男女恋人已经分手了,而女方因为岁数较大,可能没有再生育的机会,希望能给自己留个孩子。有的可能是怀孕之后,男友意外身亡了,女方希望留下孩子。有的则可能是女方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更常见的现实是,大月份的流产会严重伤害身体,会产生生命危险,很多非婚生子女是女性无奈的选择。总之,单亲妈妈的成因有很多,不能直接扣上“小三”的污名。

    此前,对非婚生育设置了诸多障碍,并没有杜绝各种光怪陆离的豪门闹剧。可见,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相反,对非婚生育设置不合理政策门槛,反而让单亲妈妈们成为牺牲品。而且,从继承权的角度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怎么继承遗产属于私权范围,不需要外人过多干涉。

    总之,生育登记不以结婚为前提,本身是为了向孕产妇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打造生育友好社会,帮助单亲妈妈群体,并不是在鼓励私生子、破坏家庭。谈不上冲击传统家庭概念。

    今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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