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老赖”不能手软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年02月09日

    欠债的,不是大爷;欠债的政府部门,更不应该是大爷中的大爷。

    朱汉民的悲情,我们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港口街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部门,无论从法律关系上,还是从“为民立信、取信于民”的行政伦理意义上,都应该为这种“天经地义”做出表率。但它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于民,一副“法律奈我何”的“老赖”模样,对政府的公信力,是一次严重的损害。

    其实,对于这样的“政府老赖”,法律并非拿它没办法。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对于“政府老赖”这样的“单位老赖”,可以像对待个人“老赖”一样,纳入“黑名单”,对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执行相应消费限制。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拒不执行判决”同样适用于“单位犯罪”,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责。

    惩罚像港口街镇政府这样的“政府老赖”,法律不缺手段,相关部门不能因为它是政府部门,而选择手软,应该动真格,该上“黑名单”的上“黑名单”,该限制消费的限制消费,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把这个“死循环”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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