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年05月10日

    冲突现场    图源:潇湘晨报

    最近,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中的“互殴”认定引发了网友的质疑。

    据报道,5月2日,一名女子在高铁上遭遇了一起冲突。她独自乘坐高铁,后排坐着两名成人和三名孩子。孩子们一直在玩游戏,多次撞击女子所坐椅背。女子无法忍受这种行为,回头制止了孩子。然而,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了孩子家长的不满,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孩子的家长扇了女子一巴掌,而女子也进行了还击。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在警方调解过程中,孩子的妈妈一直希望和解。5月7日,该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坚持不和解,最终被警方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目前正提起行政复议。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对“还手成了互殴”的认定感到不解,认为这对当事女子是不公平的,因为是熊孩子有过错在先,然后又是熊孩子的家长先动手,女子还手何错之有,难道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样岂不是太屈辱,也是助长不法人员的嚣张气焰?

    潇湘晨报

    ■热议

    @赵铮-同志:法律应该是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的人不敢还手! 让被欺辱的人不反抗,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价值观导向。

    @就爱蓉儿:为女孩发声的东北大哥才是正义之光。

    @居延山樵:这个事情感觉确实是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如果按照司法解释和以往判例,这就是顺势按照“互殴”处理解决的简单案例,但是于情却更应该认定为“自卫”,因为是女孩子挨打在先,出手反击是人之常情。

    @YT----袁婷:警方的处理合法不合情,女孩儿这样难道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重庆渝摆摆: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该事件的处置结果或成为惩治“高铁闹”“机闹”事件的风向标,赋予更多人站出来制止不良行为、不法侵害的勇气,以及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决心。

    @胖就不沉底:反击和反抗是有区别的,你反击的权利是由法律惩罚所代替的,正当防卫保留你反抗的权利,被打一巴掌你打回去这叫反击,被打一巴掌你推开对方才叫反抗,首选应该是推开,推开应该不算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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