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来源: 2018年11月29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力推改革促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制止乱收费乱检查等,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不断缩小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差距,使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加快把一些地方已经见效、便利企业的做法推向全国,尤其要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据央视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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