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员入刑第一天 郑州一驾驶员被刑拘

来源: 2015年11月02日

□记者李玮通讯员邢红军

东方今报郑州讯11月1日,一辆涉嫌严重超员的机动车,被郑州市航空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的民警查获,司机崔某成为河南省首例因运输旅客严重超员被刑事拘留的驾驶员。

11月1日早上6时许,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巡逻至航空港区郑港十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银灰色小客车停在路边,车子底盘被压得很低,车内由手机屏幕引起的亮光闪烁,像是挤满了人,两民警遂上前盘查,发现核载9人的车辆,竟然坐了15个人。

据查,该车牌号为豫A2MG62的小客车,是由航空港区发往周口淮阳的非法营运车辆。司机崔某,河南周口人,四个月前从他人处购买此车,进行非法超载转运乘客。

据交巡警介绍,从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133条第三款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对司机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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