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受贿千余万被判15年

来源: 2015年04月08日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底至2012年9月,季建业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分别以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式,先后21次非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建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季建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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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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