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正式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来源: 2015年12月05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触发熔断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新股发行、配股、投票等非交易业务可以正常申报。当沪深300指数涨跌达到或超过5%,指数熔断15分钟;若当日涨跌达到或超过7%,指数熔断至15:00,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大宗交易。

关于与现有涨跌停板制度的衔接:三家交易所认为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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