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许昌、三门峡、漯河 四市检察长易人

来源: 2016年03月30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其中,批准免去刘新年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高建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其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张湘衡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命张桂平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邱恺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其为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免去康健民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其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刘玉生的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赵顺宗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其已经担任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批准任命陈连东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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