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俩副县长违反“八项规定”处分现场变警示教育课

来源: 2015年05月19日

□记者米方杰

东方今报郑州讯日前,郏县副县长张新奇、杨振锋分别因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分。河南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对两人的处分决定宣读并不同于以往仅仅发布一纸简单的处分决定,而是换成了“说理性处分决定+检查建议”的模式,而宣读对象也由过去的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班子,扩大到了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处分宣布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专场。

郏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张新奇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而杨振锋则分管县发展改革委(工业)、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环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招商局、县轻工总公司、县供电公司。

在处分决定宣读现场,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杨英锋反思:“作为县长、班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管理不够严格,工作要求得多,廉洁讲得相对少,如果能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不至于如此……”县委书记张国晓则说:“我们将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县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廉洁从政的四项制度马上出台,要通过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

据了解,这是平顶山市纪委实施案件办理“一案双书”过程中的一个场景。所谓“一案双书”,是指针对一起案件,不仅要下发说理性处分决定书,还要给相关单位下发一份“说理性纪律检查建议书”,以同时警示个人和单位。

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说:“通过‘一案双书’制度的实施,把纪律和教育挺在法律的前面,达到纪检监察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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