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受理“本市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申请

来源: 2016年10月14日

北京市的户籍派出所从10月14日起开始受理北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等八类北京市无户口人员可申请登记。

从10月14日起,包括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学生集体户口除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北京市户籍人员在北京市范围内捡拾,未办理收养手续,事实收养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无户口人员;原北京市户籍,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重新出现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原北京市户籍人员;原北京市户籍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北京市户籍人员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符合北京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可申请登记户口。

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受理条件和审核证明材料等内容,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查阅相关规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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