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 重大隐患排查等零上报被点名批评

来源: 东方今报 2017年09月06日

9月5日上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据悉,在会上,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等市重大隐患排查、停产整顿、暂扣吊销执照、关闭取缔、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几项工作均为0,被点评批评。□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米方杰

【数字】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4.8万项

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雷明介绍说,今年7月初以来,根据全国和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关注】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张雷明表示,在前阶段工作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安监系统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大家更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大检查第一、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与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相比,我省工作还有较大差距,仍存在不少问题。

“从前段督查检查情况看,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不清楚、不明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干什么事情、有什么要求、达到什么目标;一些县区、单位甚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把大检查抓在会议上、落实在文件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张雷明表示,省政府7月初就进行了动员部署,下发了大检查方案,安排了督查检查组开展相关工作。但是,少数县区、单位行动迟缓、反应迟钝,迟迟未进行安排部署。据省政府18个督导组和省安委办检查组抽查,个别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方案仍未制订。

同时,张雷明指出,一些县区、单位未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大检查工作仅限于分管领导在管,主管部门在抓;安监部门在动,其他部门在看;安监局分管领导在干,其他同志在看。

此外,不少地方排查整治不彻底,据介绍,此前国务院安委办在我省督查不到一周时间,就发现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139条。

而近来我省信阳、南阳、平顶山、滑县等地交通事故多发,也说明未能汲取陕西“8·10”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各地问题和隐患大量存在,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聚焦】

七市地重大隐患排查等零上报被点名批评

同时,张雷明特别指出我省多地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统计上报不及时的问题,“与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各项统计数据在全国相对落后。”

据介绍,根据国家大检查办公室通报:截至8月20日,四川、广西、福建、湖北、广东等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万起以上,而我省仅有686起;陕西、湖南、江苏等省排查重大隐患超过1000项,而我省仅41项;湖南、河北等地关闭取缔企业超千家,而我省仅273家。

从全省各地看,工作进展不平衡。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信阳市、驻马店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县、永城市、固始县、新蔡县18个市县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

焦作市、济源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9个市县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零报告;

郑州市、平顶山市、商丘市、兰考县等4个市县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不足5家;

鹤壁市、巩义市、长垣县、永城市停产整顿企业零报告;

新乡市、巩义市、兰考县、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处罚罚款零报告,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许昌市、三门峡市、长垣县处罚罚款不足5万元。

“特别提出批评的是: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等市重大隐患排查、停产整顿、暂扣吊销执照、关闭取缔、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几项工作均为0。”张雷明称,这些数据,反映出部分地方大检查工作不深入、不具体。特别是联合惩戒失信企业、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问责曝光工作不力个人三项均为0,说明各地大检查没有动真格。

【行动】

省里将派出督查组集中督查“零报告”地方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作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一律列为重大隐患,并且,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对零报告事项,要书面说明原因。省政府安委办将对零报告事项和上报事项与当地实际明显不符的地方集中督导。”张雷明表示,对统计不认真、报送不及的,第一次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将建议当地组织纪检部门予以追责。给全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连带主要领导。

据介绍,凡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实行联合惩戒;

凡应查未查、应整未整,特别是存在重大隐患未排查整改上报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凡各级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当作事故处理;

凡是完不成大检查阶段任务的,一律警示约谈;

凡大检查工作迟缓,开展不力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近期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对各地进行综合督查。将对前段打非治违、关闭取缔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报告或报告事项与当地实际明显不符的地方要集中督查检查。对隐患排查数量少、行动迟缓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依法严格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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