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河南等10个自贸区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来源: 东方今报 2017年09月29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期为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同时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可从实际出发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做法。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改革重点。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各自贸试验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

《意见》要求,改革试点工作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依法推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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