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3天即执行 网络查控“加”速度

来源: 猛犸新闻 2017年12月27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李瀚 通讯员戚绍燕牛健

2017年12月22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受益于网络查控系统,在新乡市凤泉区法院立案后三天即结案,凸显了互联网时代的效率。

12月19日,孙某申请执行王某依判决应支付的赔偿款7224元,该院执行局收案后迅速对王某财产情况展开调查,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王某银行账户7224元。王某收到冻结裁定,断了逃避执行的念头,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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