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明年1月起施行

来源: 东方今报 2018年01月02日

▶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落地施行,网络餐饮服务出台新规捍卫你我“舌尖上的安全”……即将到来的2018年1月,一批新规正式施行,为新的一年开启新的法治征程。

环保税开征

“绿色税收”体系不断完善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导游不得擅自

变更行程、强迫消费

《导游管理办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等11项行为。

加强外卖监管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遏制不正当竞争

经营者虚假宣传将受严惩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月1日起施行。法律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防治水污染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应向社会公开

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1月1日起落地施行。根据法律规定,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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