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 执行和解化干戈

来源: 2018年11月09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近日,在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李某按照协议约定,将38000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了申请人张某。

    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李某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11273.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发现李某的微信上有大量的转账记录,便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言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受到刑事制裁,李某听后当即表示愿意给付赔偿款,但手里确实没有那么多钱,执行干警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申请人张某表示能理解李某的现实经济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打开东方今报微信报阅读每天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