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避执行 尽心执行暖人心

来源: 2018年11月09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吕帅

    11月7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规避执行案件。

    李军驾驶的小型轿车因未安全行驶,与李明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明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双方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李明将李军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军赔偿李明误工费、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341186.22元。

    为尽快帮助申请人李明要回赔偿款,执行法官一方面对李军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承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多次来到李军家中,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促其尽早履行义务。经过多番法律教育工作,李军一次性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00000元整,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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