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检察院荣膺“全国模范检察院”殊荣

来源: 2018年11月23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张定有

    见习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牛凌云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的决定》,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模范检察院”称号。这是该院继2013年、2016年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之后获得的又一重要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唐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目标,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和建设检察工作强县为引领,强力实施创新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彰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担当。共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14人,提起公诉4895人。顺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新期盼,成功办理了李某非法采矿破坏生态资源造成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案。护航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批捕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8人,提起公诉167人。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实现转型发展。共监督立案60件,撤案60件,追捕102人,追诉182人,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抗诉44件,法院均全部改判。并牢固树立技术证据分流审查新理念,该做法在全省推广。率先推行未成年人教育新方法,积极探索大数据支撑办案新机制,还推行律师介入信访案件新举措,搭建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同时,该院坚持以素质工程提升综合素能。创新实行导师制、主副岗、新进人员轮岗等立体培养模式;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出台《规章制度汇编》;发挥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精心打造廉政文化阵地,举办道德讲堂,全方位提升文化建设水平。2018年2月,被最高检评定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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