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容易兑现难 开封郑开橄榄城地热水啥时能用?

来源: 2019年03月14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强 见习记者 刘亚军

    近日,本报3·15投诉热线接到多名开封郑开橄榄城一期二期的业主投诉:“一期2013年底交房,二期2015年初交房,这都几年过去了,地热水至今未开通。”并且有不少业主说地热水的配套费在交房时,物业要求交4500元的地热水配套费,否则不给钥匙,从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上也没有看到地热水的配套费。

    是否不交地热水配套费就不交付房屋钥匙?业主何时能使用地热水?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致电开封亚新物业张经理,该负责人说:“钱是开封圣地水务公司收的,地热水井也是水务公司打的,我们只是合作关系。而且我们一直在努力协调,以前协议签的是要求用户数达到总户数的60%才开通,现在是达到40%就可以了,结果到现在还是没有达到。一期共1100多户,现入住800多户,二期共2000多户,现入住400多户。”

    业主说,按照地热水公司的要求不知道我们的配套何时能“配齐”。当初收取地热水配套费时,手段那么强硬。到兑现地热水配套时,却打起了太极拳,业主表示将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侯律师,对此事给出法律建议:首先,需要确定收取地热水配套费的主体是哪家公司,确定其是否进行相关审批程序,取得合法权利。其次,业主已经缴纳地热水配套费,双方已经订立供应地热水的合同关系。收费一方应当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向业主供应地热水。

    侯律师提醒,业主应及时维权,以防超出相关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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