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天台抛石砸坏车 这钱得孩儿他爹妈赔

来源: 2015年11月26日

▶俩熊孩子小区天台上抛石块玩,一不小心石块飞落,砸中两辆轿车。砸坏车的石块具体是哪个孩儿扔下的?监控没拍到。孩子家长也拒赔损失。难道这事儿只能是车主自认倒霉?

▶2015年11月24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两名孩子的监护人对车辆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东方今报记者刘羽通讯员鲁维佳李磊

【案件】

俩孩天台抛石块玩砸了车但监控没“瞅见”谁砸的

刘先生家住郑州市惠济区某小区。8月31日下午5点左右,正准备开车出门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坏,车周边还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石块,有的甚至和甜瓜一样大。

眼瞅着爱车“受了伤”,刘先生立即报了警,并向小区物业反映了情况。之后,刘先生换了挡风玻璃,花了7980元维修费。

当天,小区的李先生也发现自己的轿车右后门、右后叶子板处被砸,车周边也散落着不少石块。李先生那天修车花了900元。

在接到刘先生和李先生的报警后,警方在小区物业配合下,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并结合附近群众的描述,发现“肇事者”竟是小区里两名不满十周岁的孩子小军和小宝。

当天下午4点左右,放学回家的小军和小宝通过小区电梯和天台通风口,爬到楼顶天台捡石块往楼下扔。

“当时扔下去了,听见好像有玻璃碎的声音,我和小军就从天台跑下去了。”小宝说。警方也从小区的监控录像里看到,当天下午4点多,李先生的轿车上方,确实有石块“空降”,碰到车身后落到地上散碎一地。

【剖析】

这事儿不怪孩子怪物业?不,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8岁的小军和9岁的小宝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俩孩子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孩子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理应承担民事责任。就后续赔偿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刘先生和李先生都没法跟两个孩子的家人达成一致。

2015年9月18日,刘先生、李先生一同将小军、小宝和两人的监护人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车辆修理费用,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监护人没能管教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爬到楼顶那么危险的地方,没尽到合理的监管义务,也应该承担责任。”法庭上,刘先生和李先生两人一致要求被告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损失。

小军的母亲高月容说:“我家孩子才几岁,哪有那么大力气?这事应该怪物业,我家孩子那么小怎么就能爬到楼顶?天台又没有防护栏,万一我家孩子出事谁负责!”小宝的监护人李佩兰也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惠济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告举证证据无法确切证明具体车辆是被哪个孩子扔下的石块砸损,但能够确切地证明是孩子抛掷的石块所致。被告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具体是小军还是小宝将车辆砸损的,故两被告应对原告刘先生和李先生的车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又因小军和小宝均系不满十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自身没有财产,两人的监护人在本次事件中未尽到监护职责,故两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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