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他人赌博被拖欠 到法院维权被判“不还”

来源: 2015年11月26日

□记者韩争强

东方今报许昌讯明知道他人借钱用于赌博,许昌县一男子还是很“大度”地借钱给他人。孰料借出去的钱久拖不还,无奈之下其将借款人告到了法院,讨要借款。11月23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查明其手持借条系赌债产生,遂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15年2月17日晚,许昌县李某来到朋友张某家中赌博。不一会儿,李某随身携带的钱输光了,便向张某借钱。张某知道李某借钱用于赌博,但碍于情面,还是多次借钱给他。离开时,李某向张某打了一张3.9万元的借条,但李某一直拖着不还。无奈之下,张某将其告到了许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本案中,原告在明知被告借款用于打牌赌博的情况下,仍分多次向被告出借,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因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故法律不予保护,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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