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

来源: “海南日报”微信公号 2020年05月23日

  “海南日报”微信公号5月23日消息,目前,海南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要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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