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规驾驶 小女孩骑车过马路被撞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年08月04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萌友 王博 李宇哲/文图

  近日,在淅川县城人民路一小路段发生一起小女孩骑车过马路,遭到小车司机碰撞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不同反响,受到家长和少年儿童的密切关注和高度警惕。

  7月28日下午三点左右,司机朱某驾驶自己的小型客车,沿着淅川县人民路行驶至县一小路段时,在限速路段没有减速,

  与骑着小型自行车横过马路的10岁小女孩姚某发生碰撞,造成姚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通过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进行缜密的调查取证,随即启动简易处理程序,做出事故责任认定;朱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负事故主要责任。小女孩姚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在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时,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负事故次要责任。

  此次交通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但是交警要提醒行人和少年儿童注意;骑车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斑马线内下车推行过马路,绿灯亮时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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