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死亡证明遗体存放17年男生已安葬,有人捐赠20万结清存放费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年11月15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王姝

  “儿子火化了,骨灰捧回家了。”11月15日,胡月琴告诉东方今报记者,在殡仪馆存放17年的李奇乐遗体近日下葬,20余万遗体存放费已结清,这笔费用是好心人捐赠的。

  “我不知道是谁,钱款是通过银行转入的。”胡月琴说,收到这笔钱后,她去殡仪馆缴清了存放费用,安葬了儿子。

  10月30日,东方今报以《男生术后去世,欠下医药费医院拒开死亡证明,遗体存放殡仪馆17年,产生20余万元,缴费后才能火化》报道此事。

  17年前,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新华医院)去世。治疗期间,李奇乐父母支付40余万费用后,无力支付剩余医药费。李奇乐去世后,医院拒绝提供死亡证明,随后将胡月琴与其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结清12余万医药费。执行期间,胡月琴向当地相关部门写信说明情况,部门出函表示:“为避免矛盾激化,现暂缓执行,等申诉结论再说,此意见已向申请方新华医院做了说明”。

  此后,胡月琴向医院申请开具死亡证明,仍未得到答复。期间,胡月琴丈夫因心梗去世。经过多年司法、信访等程序,胡月琴在2019年1月拿到了当初医院开具死亡证明的存根联复印件。在她为李奇乐办理殡葬手续时,发现因遗体存放时间较长,产生了二十余万费用。因无力承担,此事再次搁浅。

  10月28日至30日,记者联系了新华医院宣传部和经办工作人员,均未对此事作出答复。在采访中,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认为,由于费用是医院违反规定没有开具死亡证明导致的,这个后果应该由医院承担。河南春屹事务所律师张少春也表示,医院在患者去世后有义务向家属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否则其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于患者拖欠的医药费,可以通过后期民事诉讼索要。11月15日,胡月琴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后有不少媒体跟进了解,但未收到医院任何回应。“我需要休息几天,其他的事以后再决定。”她说。

  猛犸编辑:曹亚勤 见习编辑: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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