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威胁他人?拘!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年09月10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刘萌萌

    光天化日,商场负责人被人持“枪”威胁,遭遇惊魂一幕,这是怎么回事呢?

    8月19日上午,鹤壁市山城区印象新城商场负责人打电话求助,称其在印象新城被一男子持枪威胁,目前持枪男子仍在现场,十分危险!山城区公安分局长风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携带警械、武器等装备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商场门口有一辆棕色汽车车窗大开,驾驶室位置坐着一名可疑男子,民警缓缓靠近车辆副驾驶,在副驾驶座位上发现一把黑色手枪,在疏散现场群众后,民警立即对车内男子和枪支进行了控制,原来车内手枪是一把玩具塑料手枪。危险排除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该男子姓张,因向商场负责人索要欠款无果,张某情绪激动,拿起随身携带的“手枪”对商场负责人进行威胁。经民警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商场负责人进行道歉,并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方对张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

    依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了彰显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并于9月6日送达执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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