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施工证明 强制业主用商业电郑州一小区业主安充电桩遇“霸道物业”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年08月24日

    拒开施工证明  强制业主用商业电

    郑州一小区业主安充电桩遇“霸道物业”

    8月20日,家住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一号小区的李女士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称,自己购买有地下停车位,但是向国家电网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时,小区物业却拒绝在施工许可证明上盖章,强制她使用物业的商业电。李女士称,她多次和物业交涉,社区也和物业进行了协调沟通,但都没有结果。

        业主:

    自己买的车位  安充电桩为啥非让用商业电?

    接到求助后,记者于8月21日来到长江一号小区了解情况。

    “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买的停车位,国家电网也说可以装电表,凭啥物业不同意我就不能装?物业不应该是服务业主的吗?”李女士由于工作地点较远,每天上下班要往返50多公里,考虑到电费便宜、使用新能源车辆出行成本较低,今年7月,她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在购车之前,她还特意观察了地下停车场有不少业主都安装了家用充电桩。

    “我现在就差一个物业施工许可证明,就可以在国家电网APP上申请安装家用充电桩电表了。”李女士说,“但是去了物业好几次,他们就是不同意给我开证明,也不说明原因,就说要安装充电桩不能直接用国家电网的电,必须用物业的商业电,每千瓦时1元,还要交2000元押金,我觉得很不合理。”

    在长江一号小区的两层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了已有近20个车位都安装了家用充电桩,顺着电缆线,这些充电桩都是接入写着“商业动力配电室”的电表箱。

    “我问过有些已经安装了充电桩的业主,他们说物业不给开证明他们也没办法,车都买过了,只能按照物业的要求用商业电,贵点也只能忍了。”李女士说。

    国家电网:

    该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  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收费

    据了解,长江一号二期是2019年交付的新建成小区,按照国家的相关配套建设要求,是不存在配电容量等客观问题的。该小区相关配套是否符合标准?安装家用充电桩能否使用居民用电?记者和求助人李女士一起拨打了国家电网京广路区域工作人员赵师傅的电话。

    在表达了诉求并提供了个人信息后,赵师傅明确表示长江一号小区二期可以安装国家电网的新能源充电桩电表,按照郑州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缴纳电费(每千瓦时0.56元),只要按要求提交资料即可,“只要材料全,别的事不用你们操心,我们会去安装的。”

    按照国家电网的申请要求,需车主提交购车发票、身份证、车辆驾驶证和物业施工许可证明。现在李女士其他材料齐全,但缺少了物业的施工许可证明,无法申请。

    物业工作人员:

    遵照公司要求无法开具证明  具体原因不清楚

    随后,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了长江一号二期的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刘女士告诉记者,物业无法为业主开具充电桩施工许可证明是遵照公司(郑州多元物业公司)的要求,至于原因她也不清楚。关于需交2000元押金的问题,刘女士说这个钱是为了防止业主在安装充电桩的过程中对墙面、桥架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如果充电桩安装后符合物业的施工验收,“这笔费用可以冲抵物业费或者水电费,但是并不能退还”。

    社区:

    协调过物业不同意  建议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

    李女士曾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物业无理由拒开充电桩施工许可证明的情况,市长热线回复称该报料已交办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长江一号社区,由社区和物业进行沟通交涉。

    8月21日当天,记者又陪同李女士来到了长江一号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称,负责办理市长热线的专职工作人员正在休公休假,对于李女士的问题他们已经与物业进行了沟通,“物业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在中间协调,人家不接受我们的协调。你们可以向住建部门继续投诉。”

    律师:

    如协商不成  业主可对物业公司进行民事起诉

    物业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业主的合理请求,社区调解无果,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律师。

    “物业应当积极协助小区业主安装家用充电设施,从国家层面到省市都有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郭新华律师介绍,从河南省来看,2020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协助本小区用户办理充电设施建设申请,积极帮助用户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遇到的有关问题。

    郭新华律师说,李女士遇到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民事起诉。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李女士要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加装充电设施,是出于自有车辆充电需要,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且其对公共配电房的使用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亦无证据显示该使用行为侵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故应认定为合理使用。”郭新华说,同时,物业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小区的地下车库不适合安装充电桩或者李女士安装充电桩会存在安全隐患,法院是会支持李女士诉请的。


打开东方今报微信报阅读每天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