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的逆袭

来源: 2015年06月01日

上周,《花样姐姐》与《花儿与少年2》的同台比拼,随着前者的落幕而暂告一段落。虽然同是姐弟组团欧洲自由行,两档节目呈现给观众的沿途“风景”却不尽相同。从收视率和节目口碑两大“硬指标”来看,“花少2”占尽上风。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真相就是,此类节目的缔造者韩国TVN电视台,并未将节目授权给湖南卫视,也就是说,“花少2”原是一档山寨节目。

那么问题来了,一档山寨节目为何能做到“碾压”了取得授权的原版节目?

其实,一档综艺节目,实现创意成为影像,只完成了第一步。在现代社会,一档节目的成败看似一场独立事件,但往往还需要“捆绑”许多节目制作者在其他领域的努力。比如在“花少2”制作完成后,还要结合节目组能够制造的话题、宣传团队的推广能力获得诸多资源。

每一档综艺节目,都并非独立的,而是一个“形象综合体”。光有好创意好制作,却没有一个好的形象帮助推广,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创作者的权益都是需要保障的,但在法律没有明晰条款的前提下,这些并不能决定一件作品的成败——因为现代社会认可的是“更高大的综合形象”。

东方今报记者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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