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 封你房产没商量

来源: 今报网 2017年07月14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耿彩霞通讯员吴亚男

2010年7月25日,河南某建设集团与焦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该建设集团多次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但该公司以各种原因推诿,不予支付。该建设集团将房地产公司诉至马村区法院。经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三日后支付建设集团工程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多次索要工程款无果,建设集团负责人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置之不理。2017年6月20日,执行法官到执行现场向在场工作人员送达传票,并依法查封了该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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