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因钱反目 执行和解重续友情

来源: 今报网 2017年07月14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通讯员付会明王莉莉

7月6日,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宋某系多年好友,被执行人宋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30672元,但一直未予归还。后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宋某支付张某借款30672元。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宋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张某随即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李有福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可宋某一直置之不理。2017年7月6日,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宋某拘传至武陟法院,执行干警李有福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向其言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宋某达成和解协议,宋某当日给付张某28000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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