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诚信不还债 高额代价终履行

来源: 东方今报 2018年10月09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瀚 通讯员 王盼盼

    在卫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刘某忠、刘某礼等四人将本息共计11万余元交到申请人张某莲手中,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结。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邻里借贷,1992年李某菊向张某莲出具一份本金为20000元及月息1分5的借条,并写明两年到期后本息一起还清,但是直至2014年李某菊在该借据原件上书写:“此款至今没还”,2015年李某菊支付还款利息700元之后,李某菊并未再向张某莲还款。

    2017年的二审判决生效后,刘某忠、刘某礼等四人仍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莲只好向卫滨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对刘某忠、刘某礼等四人继承的李某菊的房产进行查封,在准备拍卖房产前,李某菊的继承人刘某忠、刘某礼等四人同意在其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此时,一笔本金2万元的借款,却因借款人及其遗产继承人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支付利息9万余元,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了代价。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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