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调解化纠纷 欠款现场还

来源: 2018年11月16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郝同盟  通讯员 齐慧 杨肖

    日前,新乡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借款纠纷案成功化解,欠款人现场主动认错和解归还欠款。

    据介绍, 今年9月,杜某因生产需要向经营建筑设备租赁站的杨某租赁钢管物品,并出具一张4650元的租金欠条。双方约定支付时间过后,杨某多次催促,杜某仍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支付租金,无奈之下,杨某将杜某诉至新乡县法院。

    案件转交至县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后,在前期的调解中,杜某始终否认在杨某处租赁过钢管物品。调解员了解到杨某出于对杜某拒不还款的报复,故意搅毁杜某的生意,于是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情理,到恶意欠债法律上的罚戒,再到个人信誉受影响后对生意经营的负面影响,对二人进行明理释法。在调解员循序渐进的引导中,杜某承认欠款事实,也认识到自己不诚信的错误,杨某也表达了自己行为的不妥。

    经过调解员调解后,矛盾双方握手言和,杜某也于调解当天履行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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