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备托孤看信托——中原信托带您快速了解信托

来源: 2019年09月18日

 

    中原信托9月金融知识普及系列之三

 

    经常做投资的朋友应该听说过信托产品,有些人会感觉这种理财方式看起来像银行理财,但又有不同,签合同的时候,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等词听得云里雾里。今天,一起来快速了解一下信托及信托业务中出现的一些名词吧。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三国中刘备白帝城托孤的故事。根据三国志记载,刘备伐吴兵败后,一病不起,将蜀汉政权和自己的儿子刘禅一并托付给诸葛亮,并嘱咐:“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之后,诸葛亮不负嘱托,为蜀汉政权殚精竭虑,死而后已。

    我们可以将这一段历史故事看成一个类似信托关系的案例,方便我们理解信托中各个参与主体扮演的“角色”。在一个信托关系中,有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三个主体。在这段故事中托孤的刘备就相当于信托的委托人,信托财产是蜀汉政权;刘备将蜀汉政权托付给诸葛亮,这时诸葛亮就扮演了受托人的角色,可以对蜀汉政权进行实际管理;而刘禅相当于受益人,他在诸葛亮完成管理任务后,接手蜀汉政权,成为政权的最终控制人。

    在故事里,刘备信任诸葛亮会尽职履行责任,不会夺取政权,而诸葛亮也受当时道德礼教的约束,忠实地完成了受托的义务。不过在现代社会中,仅靠道德约束受托人,肯定是不够的。目前在我国,实现各个信托关系人尽职履约,是通过以《信托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实现的,相比于依靠道德约束,更加牢固,更加有效。

    了解了以上名词,人们对信托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对于生活中面对的现代信托行业,人们还需要了解什么是信托公司,什么样的人可以购买信托,以及“信托的独立性”是怎么回事。

 

    信托公司

    通过刘备托孤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受托人的选择是有条件的。受托人一般会是值得信任,并且有一定能力的主体,以保障信托财产安全和被妥善运用。在中国现代的信托行业中,受托人主要是信托公司。但信托公司的设立门槛很高,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方式,使信托公司符合作为受托人的要求。首先,信托公司必须经过中国银保监会的许可,才可以挂名“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第二,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需要3亿元以上。目前国内大部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都超过10亿元,并且股东多是央企、国企、政府、金融机构等。最后,信托公司均需要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保证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合格投资者

    目前,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成为委托人,也有一定的要求,即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指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或机构,需要有2年以上的投资经验,并有一定的资产要求。对于个人来说,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还不包括房产等不动产。

    设置“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主要还是为了确认认购信托的委托人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可以理性选择与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

 

    信托财产独立性

    信托区别于其他投资形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制度创造性地将财产的所有权和受益权相分离,使得其具有独特的独立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付给受托人,实际是将财产的所有权交给了受托人,两者并不是债务关系,所以信托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的。同时,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受托人可以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但是没办法把它实际变成自己的财产,即使受托人破产了,信托财产也不能作为受托人的清算财产。最后,受益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受益权,并不自然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所以信托财产也是独立于受益人的。

    还拿刘备托孤的故事来打比方,蜀汉政权被托付给诸葛亮全权处置,这时候蜀汉政权实质上已经姓“诸葛”了,但是刘禅还是接班人(受益人)。按照刘备的遗言,如果刘禅是个人才,政权就还姓“刘”,今后交付给刘禅所有,如果刘禅没有辅佐的价值,诸葛亮可以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受益人,让蜀汉政权真正地姓“诸葛”。在这个比方里,刘备的遗言就是“事先约定”,这个信托在撤销时也会按照事先约定确定信托财产的最后归属。当然,这个“约定”的执行靠的是道义的约束,而现代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基础是法律法规和合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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