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万拒不履行 犯拒执罪被判刑2年6个月

来源: 2018年10月30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李瀚 通讯员 唐悦

    借款10万,拖欠近三年之久未归还,长垣一男子将借款人周某告上法庭,经长垣县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周某偿还本金及利息,但周某仍未履行。长垣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发现,周某具有偿还能力。

    2016年,周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到期后,周某并未向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随后陈某诉至长垣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周某十日内偿还本金10万元以及1.6万元利息。对于法院的判决,周某并未履行义务,而是选择逃避,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司法拘留十五日后,仍拒绝执行。

    长垣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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