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等8省区将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来源: 2019年11月06日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将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区重点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超过3家。

    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选择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 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专科。

    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30家试点输出医院主要从北京、上海两地选取,少量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方选取,除北京、上海两地有部分市属医院外,其余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所管医院。同时,积极储备若干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后续试点,保障其公平参与。

    《方案》强调, 科学做好项目规划布局,避免盲目无序扩张,努力做到“三不”,即医院不出资、政府不新增债务风险、病人不增加负担。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区重点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超过3家。据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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