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交定金 必须谨慎再谨慎

来源: 2015年11月25日

▶11月17日,东方今报记者接到消费者靳先生的电话,反映其于4月中旬在郑州某4S店交了500元定金,想购买某品牌的新车,约定5月15日提车。中间车市变化,其他店比某4S店低得多,靳先生后悔,想退定金。最后协商不成,就在其他店提了车。

□东方今报记者曹志波

如今,靳先生想要回定金。但是,相关票据、协议找不到了,尽管销售顾问张先生承认有交定金一事,但商家不予退还。

11月19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认真听了靳先生提供的录音。录音中,销售顾问张先生承认有交定金一事,但他认为靳先生已经违约,不应该退还。而且,自己好不容易卖一台车,靳先生应该多体谅他的难处。

紧接着,东方今报记者陪着消费者靳先生赶到郑州某4S店了解情况,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记者。由于靳先生的票据、协议丢了,肯定不可以申请退款,也肯定不可以补签什么协议。听到这里,靳先生愤然离开了4S店。

那么,靳先生所提的退还500元定金,会受到法律保护吗?答案是否定的。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是订金,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款。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注意。

所以,靳先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是,他的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不管汽车商家如何忽悠你交钱买车,你都要淡定自若,岿然不动。毕竟,花钱如流水,挣钱如推磨。

你要搞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就算是你交了定金或者订金,也不能随便就把相关的票据、协议丢弃。万一将来出现什么问题,维权就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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