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红旗法院圆满执结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来源: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10月23日,新乡市红旗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红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古义某赔偿原告李有某各种医疗费计10646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40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故原告诉至红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古义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但古义某不为所动。法院查到了古义某在“工行”银行的个人银行账户,依法将这一账户给予冻结。

    因银行资金冻结,生意眼看要泡汤,古义某次日下午委托姐姐将11370元一并交到了法院。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古义某个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陈德亮 禹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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