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人可获奖两千元

来源: 2019年01月30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黄媛媛

    1月23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洛阳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市民朋友们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

    会上,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吴保成介绍,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广大市民可积极向辖区应急管理(安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视情给予两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举报电话分别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举报电话12350,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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