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不符开客车 致人伤亡被刑拘

来源: 2019年01月30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王艳

    2018年4月15日下午4时50分,正阳县真阳镇居民田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72xxx号中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城区清水河路与真阳大道交叉口时,与正阳县油坊店乡吴楼村的张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豫QE9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驾驶员田某、张某以及张陈某等乘客受伤,乘客黄某当场死亡。

    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现场勘查、走访,认为田某持C1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未降低行驶速度,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导致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田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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