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亲属之间办收养登记占一半

来源: 2015年04月08日

□东方今报记者赵丹通讯员杨慧丽

备受关注的“南京男童遭虐待”一事有了结果。4月5日,南京警方通报,男童遭养母李某某殴打致轻伤,李某某已被刑拘。郑州收养登记情况如何?郑州民政部门表示,近两年来,亲属之间办理收养是一大特点。

亲属间办理收养占一半

昨日,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以来,通过郑州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共有500多例,发生在亲属之间的收养登记比较多,收养人则集中在年龄为30~40岁的不能生育者。

这位负责人称,从2009年至今共办理500多例的数据来看,亲属之间办理收养登记的占40%,而近两年,提升至50%。

这位负责人提醒,亲属之间“过继”一定要办理具备法律效力的收养登记手续,这样对收养人及被收养人来讲都能规避风险。

半年一回访收养人

针对南京男童遭养母殴打致轻伤一事,这位负责人称目前郑州未发现类似事件,她接触到的收养家庭,对孩子均特别渴望,非常有爱心。

对于收养人,民政部门会对其开展家庭成员、品质等一系列的评估,今后还将着手邀请社会第三方参与评估,并且每过半年要回访一次养育情况。“家庭、生活条件都要回访,还要深入社区、生活圈子了解”。

不过,收养人一般均不乐意别人知晓收养孩子一事,特别是不想孩子本人知道,这给回访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毕竟要尊重其个人隐私。

郑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科负责人赵静也表示,在做回访时,明显觉得有抵触情绪,这点也能理解。

■小知识

按照现行《收养法》,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不会生育;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以上的条件,且需向民政部门提供书面申请等各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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