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第二批巡察结束 体育局被指“吃空饷”

来源: 2015年10月29日

▶近日,开封市委今年第二批巡察工作正式结束,5个巡察组分别对该市5家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常规巡察。记者10月28日获悉,日前,巡察组集中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东方今报记者米方杰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违反财经法规现象普遍

巡察组指出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原局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不够重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同虚设,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基层单位缺乏有效监管。该局违反财经法规现象较为普遍,滥发奖金补贴。

【开封市司法局】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严重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开封市司法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局属单位干部队伍拉帮结派,个别领导干部将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严重,形成了极大廉政风险,监狱干警违反工作纪律时有发生。

【开封市水利局】个别班子成员懒散不作为

巡察组指出开封市水利局存在的问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不严,对单位近几年来违纪违法案例没有加强廉政教育;局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

“三公经费”公开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三定”方案,班子成员长期兼职,选人用人程序违规。

【开封市人社局】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开封市人社局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不够到位,“三公经费”列支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够廉洁,部分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基金和民生资金监管不到位。

【开封市体育局】

“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

巡察组指出开封市体育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原党组班子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存在。利用体育场所租赁、项目工程建设以权谋私问题较多。选人用人不规范,混岗兼职和“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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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官员滥用职权被判5年有期徒刑

因滥用职权,焦作市多位官员受到严重处分,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28日,焦作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根据焦作市纪委的通报,2009年,温县财政局基本建设科原科长李庆举与党组成员、原纪检组长郑名婧,在明知温县新世纪纸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申报并同意发放奖励资金,致使该公司骗取国家奖励资金500万元。李庆举收受该公司贿赂7万元。

据悉,目前,李庆举除了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外,还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且,郑名婧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记者了解到,因为滥用职权受到处分的还包括修武县农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瑞清。

据了解,在焦作市纪委通报的6起案件中有3起与村干部有关,涉案的6名村干部也受到了严肃处分。

东方今报记者米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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