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放到村里审 七子女一致同意养老娘

来源: 2015年04月10日

法官正在进行现场调解

都说养儿为防老,然而来自焦作中站区的一位八旬老人养了七个孩子也没能“防老”!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大家作村村委会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案件审理后,在场百姓拍手称赞。

【案件】七个子女不赡养耄耋老娘被迫告上公堂

今年88岁的苗凤枝生育七个子女,其中五个女儿(一女为聋哑人),两个儿子。如今七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老伴郜学俭原在中站区王封矿上班,1980年去世后,由大儿子郜兴团接班在王封矿上班。目前,王封矿每月给付苗凤枝遗嘱补助150元。

1985年,苗凤枝将其所有的两个院落分给了两个儿子,大儿子郜兴团分得新院落,二儿子分得老院落。分家之后,由于大儿子郜兴团、二儿子郜兴结两人关系不和,苗凤枝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2006年7月7日,经村委会调解,郜兴团、郜兴结达成协议,财产归大儿子郜兴团所有,老人也由其赡养。

由于近几年,郜兴团遭遇交通事故,头部、脚部分别受到伤害,加上年龄已大,1998年老伴去世,不能完全照顾好母亲苗凤枝,遂要求其余姊妹轮流进行照顾。郜秀兰、郜兴结、郜玉兰不同意,认为经村委会调解,财产都给郜兴团,应由郜兴团赡养老人并养老送终。

后经多次调解未果,于是苗凤枝将七个子女起诉到中站区人民法院。

【庭审】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赡养老人

中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由六个子女每人轮流照顾老人一个月的生活,如果不能照顾,需要支付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生病由六人轮流照顾,共同承担医疗费。然而郜秀兰、郜兴结、郜玉兰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下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大家作村村委会现场审理此案。

郜兴团表示,希望七个兄弟姐妹团结起来,由他和弟弟郜兴结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两人轮流照顾老人,每家一个月。如果老人所花医疗费用在500元之内,由两个儿子承担,超过500元则由儿女共同承担。

现场法官审理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主要由两个儿子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儿可自行照顾老人。最后,几个兄弟姐妹握手言和,并向老人深深鞠躬,表示要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此次案件也得到数百村民的旁听,庭审结束后,一位村民表示,在村里举办这样的庭审,效果非常好,他们现场学法,希望以后法院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东方今报记者耿彩霞/文图通讯员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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