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法院 敲响“第一槌”

来源: 2016年01月16日

□东方今报记者刘羽通讯员韩旭姚瑶

1月14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下称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盗窃犯罪案件,这是港区法院自1月4日正式开始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港区法院首次开庭

上午11时30分,港区法院第二审判团队走进法庭,法官周勇增担任审判员,敲响法槌,开始审案。

2015年2月21日,俩贼趁着工地里人少,盗走了40多米电缆。第二天,尝到“甜头”的二人再次来到该工地实施盗窃,被工地保安发现,但两人逃走。公安机关于2015年6月将二人抓获。

14日上午,经港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任某盗走电缆线42米,并将该电缆以每斤18元的价格卖于一废品收购站,获利9400元。经鉴定,被盗电缆每米价值479元,共计价值20118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贺某、任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了解,贺某和任某早在2006年11月,就因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8年。

“开门”当天受案13件

今年1月4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始受理案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港区法院于2013年12月获最高法院批准设立;2014年1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决定设立港区法院;2014年12月,港区法院挂牌;2016年1月4日,正式受理案件。

据悉,港区法院将受理划分在航空港区区域范围内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并接管部分此前从郑州市管城区、新郑市、中牟县法院转来的原属航空港区的案件。

法院“开门受案”当天,共接待来访群众35人,受理案件13件,其中民事案件12件,刑事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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